各单位、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学校决定,2011年清明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如下:
放假时间为4月3日至4月5日共三天,4月5日(星期二)为清明节法定节假日,4月2日(星期六)补上4月4日(星期一)的课。
请遵照执行,并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学校决定,2011年清明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如下:
放假时间为4月3日至4月5日共三天,4月5日(星期二)为清明节法定节假日,4月2日(星期六)补上4月4日(星期一)的课。
请遵照执行,并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特此通知。
校办公室
2011年3月21日
2011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