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本学期重修学生申领《课程重修学生专用乘车卡》(以下简称《重修卡》)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学期需要跨校区重修的学生,符合《上海师范大学重修学生乘坐教职工班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条件的,请于9月20日起,持本人学生证(校园一卡通)和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所在学院申请。各学院受理截止到9月27日。资产管理处不受理学生个人的单独申请。
二、申请时请仔细阅读《办法》的规定。一门课程的重修学生总人数等于或大于6人的,不得申领;重修课程在住宿校区的,不得申领。符合条件的重修学生,须如实填写《重修卡》有关信息。
三、学院受理后,对申领者的信息进行审核。符合《办法》要求的申领卡,于9月29日下午4:30前统一汇总交由资产管理处审核。
四、经资产处审核并盖章后生效的重修卡,统一返回到学院。10月9日开始,学生本人可持学生证到学院办公室领回重修卡。凭此卡免费乘坐教职工班车。
联系人:谢瑛丽
联系电话:64322127
办公地点:徐汇校区行政楼609室
资产管理处
2010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