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单位、教职工车辆办理《进沪车辆通行证》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3-31浏览次数:2283


各部门、各单位:

  为方便我校单位车辆和教职工私人车辆办理《进沪车辆通行证》,保卫处从2010329日至49日可代为各部门、各单位、教职工车辆办理《进沪车辆通行证》。

一、申领范围

上海师范大学各部门、单位及上海师范大学在编教职工。

二、受理时间

2010329日――49日,每天上午9时――11时,下午1330分――16时,节假日不办理。

三、受理地点

徐汇校区:保卫处西大门值班室;奉贤校区:保卫处东大门值班室。

四、申领材料

单位车辆

1、经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

2、由本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责任书》;

3、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进沪车辆通行证>车辆审核表(单位)》和《<进沪车辆通行证>车辆驾驶员审核表(单位)》;

5、申领车辆和驾驶员信息汇总电子表格。

教职工车辆

1、《<进沪车辆通行证>申领表(个人)》,申领表上加盖所在部门、学院盖章;

2 车主本人签署的《承诺书》;

3、车主本人身份证(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上海师大工作证、机动车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授权驾驶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上海师大工作证,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上述表格可在www.shanghai.gov.cn机动车和驾驶人服务平台下载。

五、咨询电话

徐汇校区:64322647,孔老师;奉贤校区:57122579,王老师。

 

保卫处

201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