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后勤服务中心科室内部管理岗位聘任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6-09浏览次数:1504


为进一步深化后勤改革,平稳有序推进后勤职能向选择后勤、监管后勤转变,做好后勤管理岗位聘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 后勤管理岗位聘任工作在后勤党委的领导下进行。
2. 为落实后勤岗位聘任工作,特成立后勤服务中心科室内部管理岗位聘任工作小组:
组长:钱成 顾中忙
成员:黄苏平 张红英 徐剑鑫 袁敏捷 杨培卿 阮帆 徐铁肩
李真 夏宝文 樊宇 刘向东 唐哲玲 李渭东 杨慧
范效杰 何正荣
二、工作原则和目标
1.岗位聘任原则:“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双向选择”优化岗位设置。
2.岗位聘任工作目标:明确各工作职能,提高后勤管理与服务效能。鼓励职工通过竞聘上岗,激发后勤管理队伍的活力。
三、聘任范围
后勤各科室管理部门的管理岗位。校医院另行制定;两校区饮食服务中心、车队司机岗位不列入其中。
四、应聘范围
后勤服务中心在编在岗的所有事业编制职工(含上海师范大学和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事业编制职工)
五、聘任程序
1. 公布岗位(2017年6月9日)
各科室公布拟聘任的管理岗位及岗位职责,接受职工本人自荐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
请于2017年6月13日(周二)下午16:00前将自荐表以书面形式,亲笔签名后,投入设在后勤办公室(徐汇校区、奉贤校区)汇总箱内。
3.各科室聘任(2017年6月14日)
后勤各科室根据各岗位应聘实际情况组织聘任,确定推荐人选名单,报后勤各科室内部管理岗位工作小组审议。
4. 第一次岗位聘任(2017年6月15日)
后勤各科室内部管理岗位工作小组讨论确定人选,形成第一批聘任决定。
5.第二次岗位聘任(2017年6月16日—19日)
对第一批未聘任的职工进行第二次岗位聘任,形成第二批聘任决定。
6. 聘任通告(2017年6月20日)
通告后勤各管理岗位聘任名单,新聘任岗位上岗交接。
六、其它
1、聘任期限:本次岗位聘期为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
2.本细则由后勤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64322301 57125308
 
 
后勤服务中心科室内部管理岗位聘任工作小组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