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海师范大学两校区食堂燃气设备维修保养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者:毛佳文发布时间:2025-08-08浏览次数:25

2025年上海师范大学两校区食堂燃气设备维修保养项目比选公告

我校欲就两校区(徐汇、奉贤)食堂燃气设备维修保养项目进行比选,欢迎具有合格资质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比选。

1.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上海师范大学两校区(徐汇、奉贤)食堂燃气设备维修保养项目

项目简介:公开招标。为了确保食堂高效、安全、稳定、经济地运行,并最大限度地延长厨房设备的使用寿命、降低运营风险与成本,实现规范管理与透明化。

服务期限: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一年)。

项目预算:15万元/年(招标上限金额)

 

1.2 供应商资格要求

1.2.1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请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5)本项目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网页截图或打印件应显示查询时间;若未显示查询时间,供应商应自行标注查询时间)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2 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须具备的特定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本次比选采购项目内容在其经许可的经营范围内;

3)具有五年以上商用燃气设备(灶具、蒸箱、风机、燃气管道系统等)维修保养经验;

4)五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5)技术团队须持有燃气具安装维修工职业资格证书,配备燃气泄漏检测仪、压力表等专业工具。;

6)具有规范的维修保养流程和服务标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注: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3 满足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可自动转为竞争性谈判。

1.4 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8月08日——2025年08月14日(每天8:00—17:00,双休日及国定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填报信息后获取比选文件(报名当天17:00前发送至预留邮箱)

1.5 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递交时间:2025年08月20日下午13:00-13:30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0日下午13:30

递交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后勤服务中心一楼115会议室

比选响应文件要求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密封包装并加盖公章。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1.6 评选时间及地点(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评选时间:2025年08月20日13:30

评选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后勤服务中心一楼115会议室

1.7 踏勘时间及地点(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徐汇校区:

踏勘时间:2025年08月15日10:00

踏勘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西部桃李居餐厅

奉贤校区:

踏勘时间:2025年08月15日14:00

踏勘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海思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紫藤苑食堂

 

1.8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3564091987范老师